《快樂大本營》這檔室內綜藝停播以後,國內真正的室內綜藝,真正能看的室內綜藝就隻剩下一檔瞭。
那就是《王牌對王牌》。
雖然這檔綜藝沒有《快樂大本營》的壽命長,但是這檔綜藝的火爆程度,確實已經超過《快樂大本營》瞭。

至少現如今《快樂大本營》停播瞭,而《王牌對王牌》還能堅持辦下來,就說明瞭一切。
那麼這檔綜藝,到底憑什麼能夠這麼火,到底憑什麼能夠成為《快樂大本營》之後,國內綜藝的天花板呢?
其實原因很簡單,關鍵就在這檔綜藝有這麼兩個人存在,一個就是沈騰,一個就是賈玲!
為什麼我會認為沈騰和賈玲,成就瞭這檔綜藝,看完《王牌對王牌》這幾期以後,我知道瞭答案!

1,綜藝細胞一流!
綜藝節目能火,靠的其實就是笑點,就是梗。
而沈騰和賈玲,絕對是兩個造梗王。
特別是沈騰,有他在,真的不愁節目沒有話題。

比如前幾期的時候,沈騰錄節目是真的錄昏頭瞭,把浙江衛視說成瞭江蘇衛視。
明明這是一個播出事故,可沈騰卻硬生生把這個事故變成瞭一個熱搜,一個梗。
第一次他是真的嘴瓢瞭,第二次他還說這是江蘇衛視,這就變成梗瞭。
最關鍵的是賈玲還能順勢接上這個梗,說她也救不瞭沈騰。

最後還被《王牌對王牌》給剪出來,瞬間這個事故就變成瞭高光,這就是本事,這就是綜藝天才才有的本事。
至於賈玲的綜藝細胞就更絕瞭。
比如《王牌對王牌》第七期裡面,賈玲玩滋水槍的環節。
賈玲真的是不會玩遊戲嗎?
不是的,她是真的在做節目效果,她是真的在為節目制造梗。
特別是她和周也互相滋水槍的時候,賈玲無數次被周也滋到臉上,賈玲故意裝作生氣,說想看看周也卸妝的樣子。

這個梗一出來,笑點就有瞭。
當然最精彩的還是最後賈玲被完虐,而她發狂似地拿著水槍滋瞭臺上所有人一身。
這個效果一出來,就是這期節目的收視高峰。
所以說,不是《王牌對王牌》的遊戲環節有多好玩,實在是因為沈騰和賈玲兩個人太會玩瞭。
普通的遊戲,到瞭他們手裡也會變得特別有趣,沒梗的地方,他們也能造出各種有趣的梗,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沈騰和賈玲成就瞭這檔綜藝的原因,除瞭他們,真的沒有人能接過這個臺柱子的活!

2,都是大佬,但還能放下身段!
沈騰和賈玲現如今在娛樂圈的地位怎麼樣?
其實大傢都清楚。
先說沈騰,200億票房打底的喜劇天才。

從《夏洛特煩惱》,到《西虹市首富》,沈騰可以說拍一部電影,就火一部。
以至於現如今的電影,隻要帶上沈騰的名字,都能撈一筆。
這就是沈騰在娛樂圈的地位,絕對的大佬。
而賈玲呢,雖然票房成績沒有沈騰好看。
但是她也是喜劇女演員中的天花板,第一次當導演,第一次主演,就造就瞭《你好,李煥英》這麼一部超過54億票房的電影神話。

而時至今日,賈玲依然是全球票房第一的女導演。
就這份成績擺在這裡,賈玲也能在娛樂圈橫著走瞭。
可是誰能想到,沈騰也好,賈玲也好,隻要上瞭《王牌對王牌》的舞臺,還是從前的模樣,還是該搞笑的時候搞笑,該放下身段的時候,放下身段。
最最讓我佩服的一個細節是有一期趙文卓過來表演劈木板。
賈玲一個女孩子,那也是真的上去和趙文卓比試。

而且第一次沒有劈斷眼前的板子,第二次她是真的用關節直接去劈。
就沖這一份敬業,就沖這一份拼命。
我是真的對賈玲刮目相看瞭。

畢竟在娛樂圈都是大佬級別的瞭,為瞭節目好看,為瞭節目收視率,該上場拼命的時候,還是上場拼命,這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
當然最關鍵的是,這種心態,真的值得點贊。
爆紅之後,一點沒有飄,還是該幹嘛幹嘛,還是該被水淋就被水淋。
他們不紅,誰紅?

3,懂人情世故!
真正在一個行業能混出頭,真正能在一個領域做到巔峰的人,必備的一個條件,就是能看眼色,懂人情世故。
而沈騰和賈玲在看眼色,在人情世故方面真的是一絕。
還是第七期節目。
劉敏濤上場玩遊戲,為瞭捧劉敏濤,賈玲面對她的時候,故意就CUE她的經典片段:該怎麼形容你最貼切?

而劉敏濤也是迅速接到瞭賈玲的梗,開始表演。
這就是懂人情世故,這就是會捧人。
還有范丞丞,賈玲和范丞丞在《青春環遊記》裡一起錄節目,到瞭《王牌對王牌》的舞臺上,賈玲有事沒事就CUE范丞丞,甚至還主動提出范丞丞在《青春環遊記》裡的外號叫大白鵝。

這也是在捧人。

至於沈騰呢,他就更明顯瞭。
他看到宋亞軒沒怎麼說話,就故意連續兩次說自己看到瞭宋亞軒的底牌,兩次跑過去翻開宋亞軒的底牌。
既給瞭節目笑點,也給瞭宋亞軒足夠的鏡頭。
最關鍵的是把宋亞軒這個單純的人設給立住瞭。
這也是人情世故。

至於賈玲和周也互噴環節,直到後面殺紅眼的環節,這都是又有瞭節目效果,也給瞭嘉賓鏡頭和高光。
可以說從這些細節裡,確實能夠看出賈玲和沈騰為什麼會成功,為什麼會火。
因為他們確實瞭解瞭娛樂圈的人情世故,確實知道瞭怎麼做既能有節目效果,又能讓嘉賓滿意。

所以難怪有人說,《王牌對王牌》這檔綜藝的靈魂就是沈騰和賈玲,誰都可以換掉,唯獨他們兩個人不能換。
一旦少瞭他們兩個人,確實節目的樂趣就少瞭一大半!
你們對於沈騰和賈玲有什麼看法嗎?歡迎大傢和我討論喔!
文/晴晴的娛樂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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